益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科普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村)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08 20:47
来源:益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作者: 普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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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协,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我市科普事业发展,根据《益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科普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村)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益科协〔2019〕29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2026年益阳市科协将开展科普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村)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的单位,且科普活动特色鲜明、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可申报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村)。
(二)认定程序
1.申报材料。申请认定益阳市科普教育基地的,应提供如下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申报表。
(2)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3)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及设施情况。
(4)专兼职科普队伍名册。
(5)科普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推送情况。
(6)以往从事各类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
(7)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8)科普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9)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受理和推荐。受理和推荐采取属地和行业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市区科协或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相关单位受理本地或本系统项目单位的申报,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市科协。拟申报单位向推荐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一式三份),纸质申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的提交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截止。
3.评审。市科协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进行社会公示。
4.认定。经认定的后由市科协授予“益阳市科普教育基地”“益阳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益阳市科普示范社区”牌匾。此次认定单位命名时间为2026-2030年。
二、有关要求
(一)拟申报单位要按照《认定管理办法》改进本单位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二)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认定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沟通协作,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指导本系统和本地区拟申报单位发挥科普功能,提升科普能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推动科普社会化。
(三)市科协将对已命名的基地进行督导管理,定期进行考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 伟
地 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电 话:13207373049
益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