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创新研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进一步促进我市学术繁荣及创新型科技人才的成长,根据《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奖励办法》,决定开展益阳市第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成果应为国内外出版机构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类著作、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科普读物和参加国际、全国、全省专题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等。工作总结、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产品说明书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不在评选之列。
(2)申报成果需在省级及以上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全文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学会学术年会、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过的论文。申报一等奖以上的学术论文需在全国性学会、国家核心科技期刊或学报、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
(3)申报成果第一作者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属地关系需属于我市管理的科技工作者。报送的论文需用中文撰写,如原文为外文,须翻译为中文方可参评。
(4)申报成果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1日期间发表。
(二)以下成果不得申报
(1)已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目组成部分的;
(2)电子出版物(光盘、软盘等);
(3)涉及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权属、发明人资格、署名权、荣誉权以及相应的名次排序有争议的;
(4)涉及违背国家有关法规、产业政策、保密规定和国家安全相关规定的;
(5)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嫌疑等行为的。
二、推荐单位
申报成果由市级学会(协会、联合会)、县市区科协、企业(高校)科协推荐。推荐单位组织专业评审组,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学术成果申报的有关条件和资格。初评后推荐优秀成果参加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委员会终评。
三、评选数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者,其申报成果数量不超过2篇。
(二)评审委员会坚持严格标准、分级表彰的原则,对获奖成果分别按照不超过总数10%、20%、30%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对有突出贡献,学术水平相当于国际前沿水平的,评为特等奖,总数不超过三篇。
(三)本届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总数控制在100项(篇)以内。
四、表扬奖励
将对获奖对象提请益阳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证书。证书可作为获得者专业技术评聘、考核和晋升的参考依据。
五、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材料
1.申报成果原文(中文)复印件一式五份。
2.益阳市第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申报表(附件1)原件一式两份,复印件五份,需签字盖章。
3.申报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一式五份。
4.益阳市第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
5.申报单位将以上材料用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封面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及材料清单,特别标记好有无刊物原件,统一提交至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6.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逾期不受理。
(二)电子版材料
申报推荐单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成果原文(中文)、附件1、附件2至812740603@qq.com,压缩包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白净那
联系方式:15773710238
联系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市科协办公楼532
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