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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益阳市第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14 00:00 来源:学会部 作者: 学会部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创新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进一步促进我市学术繁荣及创新型科技人才的成长,根据《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决定于2016年开展益阳市第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2014年至2015年在国内外出版机构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类著作;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科普读物;参加国际、全国、全省专题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等,均可参加本届优秀学术成果的评选。
    二、评选数额
    本届优秀学术成果评选的总数为100项(篇)。
    三、申报办法及要求
    各区县(市)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为本届学术成果初评推荐单位。申报者可根据所属专业到相关初评推荐单位申报,没有对应初评推荐单位的到市评审委办公室申报。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奖励办法”中的评选标准和分配的申报指标(附件2),认真组织初评,严格掌握各等级学术成果的评选标准,并对学术成果申报的等级提出准确的评价意见。
    本届优秀学术成果的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推荐单位在申报期内向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上报以下材料:
    1、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
    2、学术成果原件(另附刊物原文或原文的影印件);
    3、益阳市第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专家评价意见表(只要求申报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的提供)(附件3);
    4、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情况汇总表(初评推荐单位填写)(附件4)。
    以上申报材料均要求一式两份,并需上报电子版。
    《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奖励办法》、《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奖励办法补充规定》及要求上报的各种表格均可在益阳市科协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四、论文评审
    本届论文评审由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委员会专家库随机抽选评委,组成各专业评审组,主持优秀学术成果的评审工作。
    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9月底前予以公示。
    五、表彰奖励
    学术成果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获奖成果由益阳市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证书和相应的奖金。
    六、联系方式
    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市科协办公楼518室
    联系电话:4225040 电子邮箱:68230114@qq.com;
    联系人:张飞利 龙忠于





                                         益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委员会
                                                     2016年3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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