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19时许,益阳南县杨某违规下湖游泳,与前来劝阻的公园管理站工作人员刘某发生争执,并强行用铁链将刘某捆绑在树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引发益阳科协干群热议。
有干群认为,“好言难劝该死的人”,遇到这样的人,既愤怒又无奈。出于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工作人员好言相劝,自己不听也就算了,还要将人绑起来。不服管教反而辱骂甚至强行控制对方的人身自由,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规定的底线。男子最终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这是罪有应得。
有干群认为,这个人行为太过偏激。湖里的情况不明,而且有大量的水生植物,很容易缠住手脚导致危险发生,工作人员制止他是希望保他的性命,但对方却不知好歹,还动用暴力手段。即便游泳能力再好,如果下到情况不明的水域,发生危险的概率也是很大的,我们国家每年大约有6万人死于溺水事故,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会游泳的人,其次则是青年儿童。
有干群认为,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理解规则、遵守法纪,以及尊重公共秩序和权威,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这一事件也提醒着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对于违法行为,应该始终坚决制止和谴责。同时,我们也需要更加理性和冷静地面对问题,以理智和善意解决分歧,共同构建一个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